市场主体信用承诺 | 滦南县开展《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》签订活动
为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,进一步打造文明经营、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,近日,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《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》上门签订活动,多方位宣传诚信经营条例,营造辖区“共享共建良好营商环境”的浓厚氛围。
活动中,执法人员向商户宣传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的意义和注意事项,为商户解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的内容。签订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的市场主体表示: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,守法经营,加强诚信自律,强化内部管理。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认真学习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,努力做到懂法、守法、护法。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为营造一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竞争环境出一份力、尽一份责。向社会提供真实、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,反对和抵制虚假宣传,坚决不做任何虚假或容易引人误解的广告,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等合法权益,为净化市场环境做出贡献。
本次活动,工作人员指导经营者签订《信用承诺书》30份,并在签订过程中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,遵纪守法,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,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,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提高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市场主体信用意识,优化营商环境,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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